由于张仲景的《伤寒论》,伤寒病在魏晋之后,已不再是致死的疾病。当时,没有大夫能治疗伤寒病。
但到了这时的北魏,魏宫里却有几位太医善治伤寒病。而伤寒也有了细分,譬如,南阳郡公家的郑家小姐就只是寻常的伤风。达官贵人家不免还是谈伤寒色变。
博陵公主想起来,也微微色变,“乐安这孩子也是,嫌她端方无趣,也不该作弄于她,知道她端方较真还撵了人出宫。”
“人没事就好。”太师府四小姐冯清也是才听说,魏宫里这等消息总是滞后。而她原本奇怪的是,居然有牛车等在宫门外,且一直送她回了太师府。
现在想来,是因为南阳郡公家郑家小姐的缘故。
然后,听她母亲絮叨着,提到她兄京兆王拓跋子推,偶染风寒。
前往青州的路上。“三两天就没了。太医还没赶到了。”她母亲说,“就是疑心是伤寒病。他家里也松了口,说是不运回京城,去了人,以土葬之。才回了。袭爵京兆王的,还是长子太兴。”
京兆王拓跋子推,景穆皇帝拓跋晃之子。太安五年,封京兆王,拜侍中、征南大将军、长安镇都大将。秉性沉雅,善于绥接。
入为中都大官,以察狱有称。史载,显祖(拓跋弘)将禅位于子推,以大臣固谏,乃传高祖。
高祖(元宏)即位,拜侍中、本将军、开府仪同三司、青州刺史,未至,于道上薨。
“魏天子还是器重他家。”她母亲博陵公主说着,有些可惜。
其兄京兆王拓跋子推,长子拓跋太兴,袭爵京兆王,拜长安镇都大将。
她说,拓跋子推四个儿子看着都争气,可惜他家没有适婚的女儿。
提了她三哥冯宝业一句。又说,她公主姐妹家。
东家长西家短的。
冯清将上书请封递还,拿了去壳的栗子在吃,心里想的却是她三哥冯宝业以后就是昌黎王世子了。
又听她母亲说了句,“我的儿,彭城公主的事情且缓缓。她们公主姐妹有志气,她可说了,其父是天子,普天之下莫非王土,她要替献文皇帝在魏宫守孝三年。”
天子丧,其儿女是要守孝的。太师府四小姐冯清在魏宫里听先生说了,人去世之后,亲属为表示对死者的哀思之情,制定出了一套五等丧服制度。
这套制度在春秋时期便已经非常完善了,主要内容包括服饰、服丧对象、服丧时间、居丧生活等。
在五等丧服之中,最重的一种是斩衰,服丧的时间是三年。
所谓的斩衰,就是指周边都不加缝缉的毛边衣服。服丧的对象是:子女为父,妻妾为夫,父为长子。
在这时的北魏,父亲已经是一家之主。对家中的子女有养育重恩,所以在他去世之后,家中的子女是要服头等丧服的。
纵使贵为公主,但因为死去的是其父魏天子,所以,也是头等丧服。且大行的献文帝,死前并没有想到这等事情上,提出“夺情”的服短丧的话来。
所以,只有继位的魏天子拓跋弘有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历代天子参照。
说是服短丧就好。冯清听她公主母亲絮絮说着,说她们几个做姑母的公主也商量着。
服短丧,还是长呢。“论亲疏远近,我们是他的姑母,出丧后跟着服丧几天工夫便好。可国礼上又说,他是天子,普天之下莫非王土。”
冯清听她母亲絮絮说着,心里想着,魏宫里先生说的。
汉文帝短丧遗诏,是己知的第一个关于天子丧服的安排。汉文帝后七年夏六月己亥崩,遗诏:
“朕闻之,盖天下万物之萌生,靡不有死。死者天地之理,物之自然,奚可甚哀!当今之世,咸嘉生而恶死,厚葬以破业,重服以伤生,吾甚不取……今乃幸以天年得复供养于高庙,朕之不明与嘉之,其奚哀念之有!其令天下吏民,令到出临三日,皆释服。无禁取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。自当给丧事服临者,皆无践。续带无过三寸。无布丰及兵器。无发民哭临宫殿中。殿中当临者,皆以旦夕各十五举音,礼毕罢。非旦夕临时,禁无得擅哭临。以下,服大红十五日,小红十四日,纤七日,释服。它不在令中者,皆以此令比类从事。”
在诏文中,汉文帝将服丧人员分为“天下吏民”与“殿中当临者”两等。
作为普通臣民的“天下吏民”,只需服三日就可释服,而那些“殿中当临”的高官近属,在葬前要早晚哭临葬后还要服大红十五日、小红十四、纤七日,共三十六日。
服虔注“大红”、“小红”指大功布、小功布,“纤”指细麻布。汉文帝七日而葬,葬后服大功十五日、小功十四日、纤七日,以表明哀痛之情随时日流逝而渐渐平。
此后,汉代诸帝皆依此制服。葬后服三十六日,成为天子丧服惯例。
汉文帝短丧诏,与儒家伦理思想和礼仪制度并没有什么瓜葛。诏文首先从黄老思想角度表达了文帝的天道自然的死亡观,接着表示重服久丧是劳民伤生的不智之举,表达他与民休息的政治主张,最后提出“短丧”之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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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是 红豆八宝饭 创作的《魏宫莲》第 169 章 第27章 天子守孝。本章内容来自 博阅001书院,请支持红豆八宝饭原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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